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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索引号 : 011337127/2022-36372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养老保险局

名       称: 咸宁市养老保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3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二)决算收支与上年对比及原因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及原因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数据的采集、整理、统计、分析、上报及基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3.根据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相关业务开展情况,提出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4.指导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执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6.负责市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和各项待遇的审核、支付与稽查,建立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业务档案,做好养老保险待遇权益记录,为离退休人员提供便捷服务;

7.负责市直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业务经办、基金管理、数据统计、信息系统管理;

8.指导全市养老保险机构开展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组织对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专题调研、对外交流与合作等

(二)机构设置

2021年度单位定编17人,在职在编9人。内设6个科室:

办公室、基金财务科、待遇审核科、待遇发放科、退管科、城乡居民保险科。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坚持“稳”字为先,坚决兜牢民生底线,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继续做好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稳步提升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离退休人员获得感、幸福感。一是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二是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于6月底完成全市34.07万名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调整。

2.坚持“准”字为要,精准落实困难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是在“入口处”降低门槛。全面完成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工作,代缴率100%。二是在“出口处”提高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08元提高至115元,让困难群体享受到政策的真实惠。三是在“过程中”优化服务。积极开展代缴政策宣传解读和社保帮扶,动员未参保困难群体积极主动参保缴费。

3.坚持“优”字在心,积极配合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上线工作,“数字社保”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出新出彩一是提前谋划数据清理。二是科学定人定岗定责。明确岗位角色分配及权限划分,落实分级审批制度,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监管,推进建立业务口径明确、流程规范统一的标准化经办管理服务格局。三是全员参与系统培训。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分批次、分模块开展业务操作系统培训,做到业务经办人员全覆盖,确保尽快熟练运用系统。四是高频开展数据测试。12月1日省集中系统正式上线,统一了企业社会保险业务受理模式、经办标准、经办流程,实现了全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线上一网通、线下一门办”。

4.坚持“实”字为基,积极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老制度过渡衔接顺畅一是继续将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管理,做好统筹区内未参保单位和退休人员的参保收尾工作。二是配合修正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视同缴费指数,做好新办法计发待遇工作,配合做好实施准备期结算工作。三是做实做细“老机保”转企各项衔接工作,妥善处理好历史欠费等历史遗留问题,认真做好过渡期内新老政策对接及新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5.坚持“严”字贯穿,严把养老保险支付关,构建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检查的经办风险防控体系一是加强事前预防控制,大力推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承诺制度。二是加强事中核验比对,强化资格认证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死亡报告制度,畅通与民政、医疗、卫生、公安、法院、司法部门数据信息定期共享渠道,引导广大离退休人员积极使用“湖北12333”微信公众号、“掌上12333”app、“老来网”app等自助认证渠道,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线上自助认证与线下社会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面、多层次资格认证体系。三是加强事后稽核检查,常态化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稽核工作。

6.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建设廉洁高效服务便民的人社机关一是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稳新时代党建工作方向。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列为“三会一课”长期主题,坚持专家讲学、专人领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聚焦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引领党员干部用党中央精神统一思想,建立专题研讨机制,灵活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年度组织党史学习教育集中研讨会5次,开展党史专题讲课5次,党员观看党史电影3次,参观“红色展览”1次,烈士陵园祭扫1次,向英雄烈士送花篮活动1次。二是大力培树党建品牌,提升新时代党建工作质量。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把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作为创新支部工作重要抓手,建成党建高标准活动阵地,以“七有”标准献礼建党100周年;开展“亮身份、树形象”主题活动,以创文固卫、“双报到”活动为载体,组织党员下沉包保社区、小区、路段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强党性、鸣警钟”主题活动,灵活运用警示教育片、现场教学等形式,对党员开展警示教育,做心中有戒、廉洁干净的表率。三是打造过硬党员队伍,建强新时代党建工作力量。以窗口搬迁“市民之家”为契机,大力推进模范窗口创建工作,以当好排头兵为目标,抓好社保经办堵点痛点难点整改落实,不断锤炼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年度发展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四是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以高质量党建推动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单位职能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对市本级近50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赠阅《中国社会保障杂志》,通过有针对性地定向宣传,将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最需要的社保政策第一时间送到百姓手中,促进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服务于民。在市人社系统“七一”表彰中,支部荣获“先进基层党组织”光荣称号。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21年度收入合计835.9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33.97万元,其他收入1.97万元;本年支出合计83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8.92万元,项目支出627.02万元。

(二)决算收支与上年对比及原因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35.93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33.97万元,其他收入1.97万元,较上年910.88万元下降8.2%,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退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下降等;2021年度决算总支出835.93万元,较上年910.88万元下降8.2%,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小幅度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工资支出下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对比及原因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33.97万元,较上年910.47万元下降8.4%,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退休导致工资福利支出下降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833.97万元,较上年910.47万元下降8.4%,与上年支出基本持平,小幅度变动的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工资支出下降。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51万元与上年决算30.47万元基本持平,较年初预算数29.34万元增加3.9%,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上线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系统,办公费、培训费支出较预算数增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明细如下:办公费1.79万元、印刷费0.23万元、邮电费0.49万元、物业管理费0.1万元、差旅费2.58万元、维修费0.35万元、会议费0.08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委托业务费2.85万元、福利费1.1万元、工会经费1.51万元、其他交通费6.5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7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71万元(预算数为1万元)。

1.国内公务接待费0.71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11批次82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0.26万实际支出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疫情影响公务接待活动减少;二是2021年我局上线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系统。

2、公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无公务用车。

3、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出国人次为0,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通用设备、印刷支出。2021年政府采购决算数比2020年1.02万增加3.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系统上线采购了通用设备等。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无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资金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离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结论:该项目绩效评价在指标体系上共分为三个维度,其中一级指标3个;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5个,对该项目年度实施情况进行综合量化评价。该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指标均已完成,结果级别为“优”,评价结果类型为“a”。项目与目前政策相符,立项规范,工作及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项目实际支出在预算范围内。

(九)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后附)

    咸宁市养老保险局2021决算公开表格.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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