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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09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011337127/2022-25651 文       号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关于对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0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年08月02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郑普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高素质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人才工作特别是职称评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出,“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不仅体现了对农民群体和农业专业技术的尊重和认可,更是在着眼长远发展,为农村储备人才……建立农民技术职称制度,为乡村振兴选拔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土专家”“田秀才”,是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为此建议我市尽快开展农民职称工作。

对此我们非常认同,并且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一起,主动谋划,积极办理,在综合会办单位回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咸宁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为尽快启动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我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一是迅速开展调查研究;二是迅速起草评定方案;三是尽快部署启动实施。目前,前两部分工作进展顺利。

一、开展农民技术人才专题调研活动

为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积极回应农民技术人员关切,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农民技术人才的职称申报评审机制,解决农民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急难愁盼”问题,激发广大农民技术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夯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支撑,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于6月中旬联合开展农民技术人才专题调研活动,重点调研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

本次调研重点内容,一是全市农民技术人才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二是搜集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的有关对策措施及具体建议,三是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农民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的具体建议等。

通过分组实地考察和书面调研,全市农民技术人员总数为2.02万人,其中种植能手2651人、养殖能手2007人、加工能手539人、农民企业管理人才796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3518人、农业经纪人909人、技能带动型人才1703人、乡村管理人员8127人。全市除通城县开展过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评定外,其余县市区均未启动这一工作。调研中,2万多名农民技术人员普遍反映急需职称评定,一是有了职称就有了身份,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让他们精神上有了获得感;二是有了职称表明了对他们技术以及能力水平的认可,职业上有了自豪感;三是有了职称也有了前进的方向,职业发展方面有了动力和进一步创新创业的冲动。

调研中发现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乡村人才总量不多。乡村实用人才基本上都是种植业和养殖业人才,缺乏规划、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农村专业人才,且专业的农民经纪人不多,能真正带领农民走出去的不多。二是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不够。由于人才引进培育的渠道不多,形式单一,导致一些产业发展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文化旅游人才等高层次人才难以引进,且本土实用人才的素质普遍不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较少,大部分为初中以下文化。三是政策配套整合不够。尽管市里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但大多数县(市、区)还没有制定具体的政策配套措施,人才政策工作举措不成体系,整合不够,存在临时性、碎片化现象,制度化、规范化设计还不够,各类人才想回回不来、回来留不住、留住留不长。职称评定政策更是缺失,除通城县试行评定过初级外,其余县市区均未启动。

二、建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制度

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我们觉得必须加快我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一是创新乡村人才评价机制,是激发乡村人才活力的重要手段。通过给农村实用人才评职称来引导激励“土专家”“田秀才”干事创业,既突出了“把论文写在大地上”的价值导向,也能在潜移默化中推动农村实用人才提档升级,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基础。二是市内外环境倒逼这项工作必须加快步伐。在市外,已有山东济南、江苏泰兴、湖北宜昌等地方通过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评职称来引导激励“土专家”的先例可循。在市内,也有通城县等地进行过类似的试点和探索。2020年部分新型经营主体金辉、郑普雄等向县农业农村局申报农业系列初级职称,县农业农村局经过资格审查,确认湖北山态源科技有限公司郑普雄等9人符合申报条件,经县人社局组织于2020年6月12日在农业培训中心集中评审,最终湖北山态源科技有限公司郑普雄等9人全部通过专家评审,取得助理农艺师(畜牧师)专业技术职称。

为此,从尽快建立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出发,我们起草了《咸宁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初、中级申报评审实施方案》,坚持突出特色农业和骨干人群、坚持突出增效增收增绿实绩评定、坚持提升评价质量、坚持惠农政策激励,发挥职称评定“指挥棒”的职业导向作用。

(一)明确参评人员范围,突出重点评定专业。评定等级上力求全面。分为助理级、中级、高级。初期开展初级、中级职称评定。评定对象瞄准骨干。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以控保质。评定专业上突出特色。根据咸宁实际,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上,重点围绕特色农业专业开展评定。

(二)合理确定申报条件,突出能力业绩标准。适当放宽学历资历条件。最低高中以上学历甚至不具备高中学历,但曾获得相关农民技术资格证书(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等)、从事农村生产经营达到一定年限即可申报参评。少数确有突出贡献,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获得相应荣誉的人员,可不受学历和相关资历的限制,直接破格评定相应的技术职称。全面取消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突出以用为本原则。淡化论文要求,允许用专业技术总结、发明专利成果,农业农技项目实施总结等代替论文,鼓励新型职业农民把论文“写在田野上、写在果林里”。坚持实际能力业绩导向。将申报人员的工作实绩、技术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经济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突出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等方面的业绩贡献,突出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示范和致富带动能力。

(三)创新职称评定形式,突出评定工作质量。大力推行业内评价。明确咸宁市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具体由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推行“业内评价”。科学遴选专家评委。挑选熟悉农业和农村工作,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评委。坚持来自基层和上级农技部门的专家各占有一定比例,做到既考核先进理论和技术,又考核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探索多元评定形式。在评审范围上,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在评定组织方面,评审采取面试答辩、生产经营现场演示与资料审核相结合等综合评议的形式进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评定后的人员要进行项目扶持,资金扶持,技术强化,发挥农业骨干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优化评定服务工作,突出惠农政策激励。简化申报程序。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行业评价、部门监督”的原则进行。在报名工作中坚持组织推荐,发挥农业企业、各级组织的“把关作用”。对在农业企业工作的人员、是农村合作社会员的人员、农民个体,分别由各农业企业、农村合作社和村委会等负责推荐、个人资格材料初审和能力业绩的初步认定,做到既立足实际,又不降低要求。本着“服务为主,程序简化”的工作原则,简化不必要表格的填写和不必要的评定程序,为农民申报评定职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选择农闲时节开展评定;选择离农民最近的地方开展评定。减免评定费用。将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工作环节,职称评定相关费用从财政预算金费中列支专项费用,减轻农民负担。落实激励政策。对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和待遇,要优先与农户或生产经营单位签订承包、推广合同,优先参加技术培训,优先获得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技术资料、良种及农机工具、金融贷款、产品推介服务,优先和最大额度获得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减征和免征税费、政策补贴等。把取得职称的新型职业农民纳入各级政府表彰奖励、发展党员、选拔村干部、其他招聘招考等优先对象,。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咸宁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初、中级申报评审实施方案》已经列入市人社局党组会议题,下一步,将在近期提交党组会研究;研究通过后将与市农业农村局会签,立即启动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将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指导有关部门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科学合理制定评价标准,加强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监督各级评委会申报评审全过程,做好职称证书审核发放工作。农业农村部门作为评委会组建部门和审核推荐单位,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具体负责职称申报审核、公示、推荐等工作。各县(市、区)要精心部署落实,高度重视农民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大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二是加强评审监督。严格执行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程序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专家、工作人员和申报评审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回避、保密、过程记录、档案管理、廉洁自律等制度。推行阳光申报评审,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评前和评后公示。主动向社会公开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的监督电话,充分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对职称申报申报评审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对通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三是加强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各方面社会力量,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讲乡村振兴和农民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有关政策,并针对申报人提出的问题,及时答疑解惑。

农民是职业,农民有职称。推广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让拥有一技之长的农民获得权威认证,让更多的有志人员热爱农业,投身农业,服务农业,为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一支主力军。

以上是我局对您建议的办理答复,感谢您对全市人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全市人才发展特别是农民职称评定制度的实施情况,真诚欢迎您监督指导,给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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